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
关于2024年6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9696841

传真:029-81576150

通讯地址:航天基地航拓路汇航广场B座2层(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安隆基乐叶高效太阳能电池扩产增效项目

西安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天南路以南、航飞南侧规划路以北、长征一路以东、天和二路以西

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利用西安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原有厂房进行技术改造和扩建,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70.5万元。项目技术改造主要对企业现有的年产5GW单晶电池生产线(16A、1A、2A车间)进行设备更新换代、工艺技术和原辅料配比的略微调整,使得产品进行更新换代为光能转化率更高的高效太阳能电池片;扩建主要利用厂区闲置2B厂房建设年产1.5GW的高效单晶硅电池线。项目建成后,年高效单晶硅电池片总生产规模可达到15GW。

(一)施工期装修时,应做好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工作。

(二)废气:严格落实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清洗、制绒、刻蚀、扩散等工序产生酸性废气,镀膜过程产生的废气、丝网印刷和烧结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激光SE、激光开槽产生的粉尘。酸性气体经收集后由二级碱喷淋塔串联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各自排气筒排放,PSG刻蚀废气经收集后由四级碱喷淋塔串联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各自排气筒排放;16A、1A、2A车间镀膜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由“燃烧器+防爆除尘器+硫酸洗涤塔”处理后通过各自排气筒排放,2B车间镀膜废气收集后由等离子水洗式尾气处理设备(燃烧+三段水洗)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丝网印刷和烧结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由“燃烧器+冷凝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各自排气筒排放;激光SE、激光开槽产生的粉尘由“工业集成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放的废气应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相关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

(三)废水:严格落实各类生产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均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应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第一净水厂相关要求,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第一净水厂统一处理。设备冷却排污水和纯水站浓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四)固废: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废化学品包装物、废填料、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弃物,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设置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应设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五)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治理措施。严格落实噪声治理措施。合理设置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柔性连接、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报告书类项目,已开展公众调查意见

3公众参与说明单行本(盖章版).pdf

1隆基15GW扩建项目环评报告书(公示删减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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