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行政审批与企业服务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23日-2026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9696841
传真:029-81576150
通讯地址:航天基地航拓路汇航广场B座2层(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中国中检陕西公司综合检测及业务用房装饰 装修项目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 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天东路501号陕西物联网产业园C区15#-16# | 中检西北生态技术(陕西)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15497.04m2,总投资69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05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建设环境检测实验室、计量校准实验室、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配套实验室废水处理、废气处理、洁净系统等基础设施。 | (一)施工期装修时,应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工作。 (二)废气:严格落实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排放的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要求。 (三)废水:严格落实各类生产废水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排放的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83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中相关要求及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第一净水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弃物,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要求。 (五)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治理措施。合理设置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柔性连接、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报告表类项目, 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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