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此项目属于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的建设项目,企业自愿进行环评告知承诺。
公示期为2020年5月21日-2020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9696841
传真:029-81576150
通讯地址:航天基地航拓路汇航广场B座2层(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西安重光明宸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建设项目 |
西安重光明宸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工业二路66号三楼东侧 |
西安三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建筑面积866.64 m2,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3万元。主要建设包括综合分析室、前处理室、色谱室、光谱室、土壤室、无菌室(微生物实验室)、小型仪器室、试剂室、质控室、样品间、纯水间等操作间的环境检测实验室(主要有检测设备可见分光光度计、硫化物酸化吹气仪、石墨电热板、生化培养箱等)及办公区等。项目建成后预计最大接样规模每年3000批次。 |
(一)施工期装修时,应做好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工作。 (二)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实验室酸雾和挥发性有机废气。实验室酸雾和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通风柜收集由管道引至楼顶,经改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场界浓度限值。 (三)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实验室废水。实验室废水经中和调节池处理和生活污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九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四)固废:项目应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实验残渣、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培养基、废活性炭、废样品及第一次实验器具清洗废水等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设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CB18599-2001);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噪声:在项目实施中,采用低噪声、振动小的先进设备,均在室内布置,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应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