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0年11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9696841

传真:029-81576150

通讯地址:航天基地航拓路汇航广场B座2层(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安电子工程研究所波导焊接清洗工序项目

西安电子工程研究所

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凤栖东路

陕西立峰核清环保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建筑面积948m2,总投资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1万元。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利用原闲置厂房主要建设一条酸碱清洗线一条毛刺清洗线及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每年约清洗焊接后铝件5000件。

(一)施工期装修时,应做好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工作

(二)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酸洗过程产生的酸雾及氟化物。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二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从15m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场界浓度限值

(三)废水:生产废水(清洗废水、喷淋系统定期排水)采用电锅炉蒸发浓缩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四)固废项目应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液、废渣等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设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噪声在项目实施中,采用低噪声、振动小的先进设备,均在室内布置,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应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和4类标准。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西安电子工程研究所波导焊接清洗工序项目(报批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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