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工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项目)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围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航天基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制造业企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奖补条件

(一)申请企业需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2020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较2019年度增加额不少于100万元。

(三)规模以上企业已按统计部门要求完成年度报统工作。

(四)规模以下企业必须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奖补方式

对企业2020年较2019年研发经费投入的增量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补。

四、申报资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研发经费奖补申请材料,纸质资料封面格式统一参照附件1,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成册,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XX市-XX区-XX企业”,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一)《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表》 (附件2)。

(二)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2019、2020年度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的同时提供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佐证材料。

(三)规模以上企业还需提供2019、2020年度上报国家统计部门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统计报表107-1、107-2);规模以下企业还需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五、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企业要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归集本单位研发费用,如实上报国家统计部门。

(二)R&D支出确认依据国家统计局《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国统字〔2019〕47号)执行。

(三)企业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所在县(区)工信、财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研发奖补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四)此次奖补的规上制造业中小企业指的是2020年12月31日前统计在库企业,不在库以及不能提供2019、2020年度统计报表107-1、107-2的企业均视为规下企业。

(五)2019年、2020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仅包括企业内部支出,不包括外部支出,政府投入研发经费也不计入。

(六)请各企业于3月11日前将奖补申报汇总表及企业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报航天基地军民融合促进局

  六、联系方式

  军民融合促进局:029-85688710


西安航天基地军民融合促进局西安航天基地财政局

2021年3月2日


  

      附件3 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2 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表.docx

      附件1 陕西省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docx

      附件4研发统计规范(国统字[2019]4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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