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协助组织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精神,现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意见建议。您的真实感受和宝贵建议非常重要,感谢您的参与!

一、调查时间及内容

调查时间为2022年11月至12月31日,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三、调查方式

调查对象请关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职】,进入问卷系统。根据各自身份(学生、教师和社会人士),选择相应问卷填答,独立作答后提交。填答人提交问卷和留言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内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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