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航天基地生态环境局关于康桥悦榕园等6个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经技术审查,我局对康桥悦榕园等6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请按相关规定向西安市航天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查阅。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水务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为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20日。联系电话:029-89696845(西安市航天基地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西安市航天基地航天中路3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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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航天基地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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