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一、各单位、小区要对本辖区2019年12月15日后由湖北,特别是由武汉归来人员逐一进行排查,登记造册,并报行业管理部门,及时向航天基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报告(电话:02987560613,02989692111转302,18066730505,18700799850);

  二、凡2019年12月15日后由湖北特别是由武汉归来的新增人员,要立即电话向所在小区物业或单位管理部门进行报备,并逐级上报,及时向航天基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报告;

  三、凡2019年12月15日后由湖北,特别是由武汉归来人员,要在家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期间不得外出,小区物业或单位管理部门负责实时监管;

  四、凡2019年12月15日后由湖北特别是由武汉归来人员,如有发热(腋下体温≥37.3C)、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拨打120或联系航天医院进行诊治,航天医院将安排医务人员和急救车辆上门接诊,不得自行前往医院,同时向航天基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报备(航天总医院电话:029-85644108);

  五、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在排查中要注意做好自身防护工作,要做到常洗手、常消毒、佩戴口罩,避免出现感染事件;

  六、凡不落实指挥部工作要求造成疫情扩散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航天基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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