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部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及航天基地关于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并负责相关领域工作。

2.负责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及日常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干部监督、离退休干部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民主党派、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

4.负责退役军人安置工作。

5.负责人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高层次人才的联系服务工作;指导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职业资格考试、职称评定等工作。

6.负责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

7.承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机构编制相关工作。

9.指导管理服务机构职能改革、法人登记变更、年度审验等工作。

10.负责内设机构和管理服务机构人员招聘及日常管理。

11.负责制定管委会薪酬方案,指导管理服务机构、国有企业薪酬管理。

12.落实管委会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政策,做好管委会各类人员“五险一金”的申报、办理、缴纳等相关工作。

13.牵头负责管委会出国人员政审。

14.承担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日常工作。

15.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张  驰

办公地址:航天中路369号

联系电话:029-85688773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时间(7月、8月):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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