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冬季保卫蓝天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航天基地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有效降低可能出现的雾霾天气污染程度,改善辖区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按照西安市冬季保卫蓝天行动方案,结合航天基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扬尘污染防治

  (一)严厉打击渣土清运扬尘污染行为

  1、落实出土工地出入口24小时值守制度,出土工地出入口派驻不少于2名容貌监督员实时监管,保持工地周边道路清洁,凡高尖装载、带泥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一经发现一律暂扣车辆,高限处罚,同时对渣土车所属公司进行处罚,并追究监管人员责任;批准当日夜间进行出土作业的工地、车队、车辆等相关信息应在每日下午5时前报基地治污减霾办、社会事业局及交警中队;

  2、坚决杜绝未经许可进行渣土清运作业,一经发现当即关闭工地,对非法清运车辆予以查扣,对有资质车辆第一次发现,暂停其清运资质,第二次发现取消其清运资质;

  3、在辖区重点路段设立渣土车检查点,严防出现不按路线行驶、不按时间运输、随意倾倒渣土等行为。

  责任单位:执法分局

  配合单位:交警中队 社会事业局

  (二)提高道路保洁质量

  1、严格落实道路清扫保洁措施,渣土清运通道(东长安街及出土工地至东长安街沿线道路)每晚至少冲洗3次,防止渣土清运通道扬尘污染;

  2、除雨天或者低温天气(零度以下)外,辖区主要道路每日冲洗2次;

  3、连续一周无有效降水时,每周开展一次大冲洗活动,每两周开展一次大擦洗、大清理活动;

  4、严格对照即将出台的西安市道路保洁考核评价办法的标准和要求,加强道路保洁工作,确保道路不积尘、无灰带,道沿区域无灰尘死角。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

  (三)加强对各类施工工地扬尘管理

  1、施工工地要达到施工场所100%围档、出入口和场内道路100%硬化、渣土料堆100%覆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对达不到5个100%防尘要求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

  2、冬季保卫蓝天行动期间,经核实有三次(或同时有三个以上承建项目)因扬尘污染问题被查处的施工单位,将上报市建委,并暂停其一年内在航天基地招投标资格,每月公布一次查处结果;

  3、凡发现建筑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予以取缔并责令停工整改;

  4、对拆除房屋施工现场由城管执法局加强监管,凡发现防尘措施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的,除追究实施建筑物拆除作业单位责任外,一并追究监管人员责任。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执法分局(湿法作业监管)、

  配合单位:投资公司、开发公司、征地拆迁安置办

  (四)加强煤炭交易市场扬尘污染防治

  开展辖区煤炭交易市场摸底调查工作,对现有煤炭交易市场的防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扬尘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经济商务发展局

  (五)加强监督检查

  基地治污减霾办对上述3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每日开展例行检查,同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1次,并将检查结果通报管委会相关领导。对于市级媒体曝光的相关扬尘污染问题管委会将根据相关文件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治污减霾办

  配合单位: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六)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速度。

  严格按照《西安市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工作方案》,年底前全面淘汰基地管委会内部黄标车及老旧车辆。

  责任单位:办公室

  (七)加大道路行驶超标车的查处力度

  1、进一步深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在辖区继续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月度监督监测工作,每月不少于5天。

  2、加大辖区机动车冒黑烟现象的查处工作力度,定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月度监测)、交警中队

  三、加强燃煤烟气污染防治

  (八)加强在用燃煤设施日常检查工作

  1、10月15日前对现有燃煤设施使用单位储煤进行一次全面检测,责令煤质不达标单位立即更换为优质煤(硫份≤0.8%、灰份≤15%);

  2、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查、监测工作,确保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处高限处罚;

  3、在空气重污染日时,加强所有大气类重点污染源企业现场检查,对重点企业实施环境执法人员24小时驻厂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四、加强焚烧生物质污染防治

  (九)加强对露天焚烧垃圾杂物等行为的监管

  从11月1日起,由执法分局组织巡查队伍,对辖区内焚烧树叶、垃圾、废弃物等行为进行查处,并将查处情况每周上报基地治污减霾办。

  责任单位:执法分局

  五、加强有机废气污染防治

  (十)加强重点企业有机废气排放监管

  对重点企业有机废气排放情况每月不少于一次监测,对超标企业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治理,对不予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令停产治理。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经济商务发展局

  (十一)加强油烟污染专项治理

  按照即将出台的西安市夜市烧烤摊点大气污染管理规范,对在11月底前仍未使用清洁能源和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中等规模以上餐饮企业,一律停业治理;对不能达到规范要求、油烟无组织排放的露天烧烤摊点一律予以强制取缔。

  责任单位:执法分局

  配合单位:工商分局

  六、落实重污染日应急及联防联控措施

  (十二)认真落实重污染日应急措施

  制定《航天基地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按照应急方案启动重污染日应急响应后,基地治污减霾办、纪检监察审计局等部门组织专项检查队伍,对各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治污减霾办、纪检监察审计局

  七、保障措施

  (十三)细化分解工作任务

  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基地冬季保卫蓝天行动方案全面开展工作,对所有任务明确监管责任人及分管领导并于11月5日前上报基地治污减霾办,确保监管责任全覆盖。

  责任单位:治污减霾办

  配合单位: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四)进一步加强责任追究

  每周对各单位落实该方案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监管部门下发问题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对未按照要求时限完成整改的情况,纪检监察审计局将按照管委会相关规定对项目监管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冬季保卫蓝天行动中出现的问题,一律按照有关规定,提高一个等级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局、治污减霾办

  (十五)加大治污减霾宣传工作力度

  基地治污减霾办利用基地内刊做好治污减霾宣传工作,设立治污减霾专栏,宣传治污减霾先进经验及做法,曝光存在的问题。市容、环保、城管、建设等部门要加大对投诉电话的宣传力度,建立完善有奖监督举报机制,形成公众参与防治大气污染的氛围,促进大气环境治理改善。

  责任单位:治污减霾办、宣传策划局

  配合单位:环保分局、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执法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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