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基地财政支持实体书店、公共图书馆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书香之城”的部署要求,根据《西安市财政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航天基地实际,现制定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关于财政支持实体书店、公共图书馆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规划,加快建设,创新思想,动员各方力量,坚持公益性、服务型、便利性、效益性原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阅读文化需求为重点,立足“促进全民阅读,打造书香之城”,切实解决现阶段航天基地实体书店、公共图书馆经营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出版物发行服务业健康发展,增强竞争力,提高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为促进航天基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实体书店深化体制改革,吸引和推动社会资本进入出版物发行领域,推动实体书店优化产业结构,创新发展模式,提升服务功能,促进出版物发行行业形成良性、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市场运行机制,促进全民阅读,打造“书香之城”,实现“追赶超越”,建设书香航天。

三、支持条件

(一)注册地在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等出版物发行为主营业务;

(二)具有固定经营场所1年以上,营业面积符合标准,经营业务正常;

(三)经营合法,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四)机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完整;

(五)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处罚,无违法记录等。

四、支持重点

(一)支持符合城市发展和城市建设规划,新建、改扩建的大型、综合性书城、书店等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项目;

(二)支持出版物发行企业开展连锁经营和多门店经营、建立实体发行网点,促进规模化经营项目;

(三)支持具有“专”、“精”、“特”、“新”特征,特色明显的出版物发行、经营服务项目;

(四)支持开展“促进全民阅读、打造书香之城”,建设书香航天文化活动。

五、支持方式

实体书店出版物发行经营属于文化产业的范畴。结合西安市财政局、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财政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快实体书店建设的通知》(〔2018〕107号)等文件要求,制定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关于实体书店、公共图书馆补助政策,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实体书店、公共图书馆,按照旗舰店、示范店和标准店三类,以“经营性奖励补贴”方式给予补助,用于其软硬件设备更新、支付房租等。

(一)旗舰店

旗舰店的条件:有2 年以上图书出版物经营史;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不含库房、办公场所),图书等出版物营业面积不少于总营业面积的70%;显性文化氛围浓厚、社会效益明显的出版物发行实体经营企业。

对符合条件的旗舰店的扶持,每家一次性补助20万元,并按实际面积每平方米补助300元,用于支付房租、设施维护修缮、软硬件更新等。

2年和第3年正常经营的,分别按照第1年实际补贴的80%60%进行补助,第4年之后每年按实际面积每平方米补助300元。

(二)示范店:

示范店的条件:有1年以上图书出版物经营史、1年以上固定场所经营史;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下200平方米以上(不含库房、办公场所),体现书店+咖啡+文创生活+文化沙龙+生活元素特点,具有明显社会效益的出版物发行实体经营企业。

对符合条件的示范店的扶持,每家一次性补助10万元,并按实际面积每平方米补助200元,用于支付房租、设施维护修缮、软硬件更新等。

2年和第3年正常经营的,分别按照第1年实际补贴的80%60%进行补助,第4年之后每年按实际面积每平方米补助200元。

(三)标准店:

标准店的条件:有1年以上图书出版物经营史、1年以上固定场所经营史;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下50平方米以上(不含库房、办公场所),活跃在基地街道、社区,以满足服务群众阅读需求为主,包括出版物销售、阅读体验、阅读休闲空间等在内的实体经营企业。

1.对符合条件的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下100平方米以上(不含库房、办公场所)标准店的扶持,每家一次性补助5万元,并按实际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50元,用于支付房租、设施维护修缮、软硬件更新等。

2年和第3年正常经营的,分别按照第1年实际补贴的80%60%进行补助,第4年之后每年按实际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50元。

2.对符合条件的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下50平方米以上(不含库房、办公场所)标准店的扶持,每家一次性补助2万元,并按实际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50元,用于支付房租、设施维护修缮、软硬件更新等。

2年和第3年正常经营的,分别按照第1年实际补贴的80%60%进行补助,第4年之后每年按实际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50元。

(四)增加图书经营范围的场所:

1.对现有符合条件的场所,对其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不含库房、办公场所)进行提升改造、增加图书经营范围的,每家一次性补助2万元,并按实际图书及阅读区域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50元。

2年和第3年正常经营的,分别按照第1年实际补贴的80%60%进行补助,第4年之后每年按实际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50元。

2.对现有符合条件的场所,对其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下20平方米以上(不含库房、办公场所)进行提升改造、增加图书经营范围的,每家一次性补助1万元,并按实际图书及阅读区域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00元。

2年和第3年正常经营的,分别按照第1年实际补贴的80%60%进行补助,第4年之后每年按实际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00元。

(五)一事一议原则:

对知名品牌进驻或营业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实体书店,其财政补贴政策采取一事一议。

(六)支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对符合条件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补助实际发生费用的50%,但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七)自建免费公共图书馆:

1.对符合条件的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不含库房、办公场所)的自建免费公共图书馆,每家一次性补助2万元,并按实际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50元。

2年和第3年正常经营的,分别按照第1年实际补贴的80%60%进行补助,第4年之后每年按实际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50元。

2.对符合条件的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下100平方米以上(不含库房、办公场所)的自建免费公共图书馆,每家一次性补助1万元,并按实际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50元。

2年和第3年正常经营的,分别按照第1年实际补贴的80%60%进行补助,第4年之后每年按实际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50元。

六、工作措施

1.支持实体书店、公共图书馆发展的财政政策由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负责实施。

2.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期限为五年。

3.对审定获得专项奖励补助的实体书店和公共图书馆,奖补结果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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