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基地关于办理“凤鸣小区公共租赁型保障房”入住的通知

根据《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公共租赁型住房管理办法》《关于发布西安航天基地凤鸣小区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方案的通知》及其他相关通知,航天基地“凤鸣小区公共租赁型保障房”项目161套公共租赁型保障房于2023年12月11日在西安市公证处进行现场摇号,并于12月12日当天进行摇号结公示。

现根据《航天基地公共租赁型保障房分配工作方案》文件内容,对“凤鸣小区公共租赁型保障房”计划于2023年12月18日组织现场选房并同时办理入住手续,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选房地点

凤鸣小区公租房1号大厅

三、选房规则

(一)本次选房顺序将按照西安市公证处公证后的“凤鸣小区公共租赁型保障房”摇号排序结果进行依次选房,并签订《凤鸣小区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租赁合同》办理入住。

(二)每日选房人数为60户,即12月18日为1至60号中签群众选房时间,12月19日为61至120号中签群众选房时间,12月20日为121至161号中签群众选房时间,当日选房放弃后,即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三)因此次房源大于报名人数,为合理利用空置房源,本次分配房源为:

1.一号楼房源(104套);

2.二号楼房源(180套);

总计284套。

(四)准备材料:

1.主申请人需要携带资料明细:

(1)主申请人:①身份证原件、②身份证复印件1张;家庭成员:③身份证复印件1张;

(2)家庭成员是指登记在《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中的人员。

2.可委托父母、子女及配偶办理,其他委托人员无效:

(1)委托父母或者子女办理选房:

①父母或者子女须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主申请人身份证各1张;

②《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包含首页、户主页、主申请人页和被委托人信息页

③委托人授权书1份。

(2)委托配偶办理选房:

①配偶须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和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②委托人授权书1份。

3.申请人未有委托的,可在规定的入住办理时间内致电保障房公司或所申请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延期办理入住,延期时限自规定办理入住手续截止之日起10天;若未在延期时限内办理入住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号选房资格。

四、费用缴纳

(一)预交三个月房租费及物业相关费用;

(二)缴纳租赁房屋履约保证金;

航天基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此提醒大家,切勿轻信网络、微信中发布的航天基地公租房相关政策虚假信息及类似委托代办信息,以避免个人经济、财产受到损失;航天基地公租房配租须经过资格审核等法定程序,取得配租资格后,签订《租赁合同》,方可入住。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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