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度水土保持方案质量市级抽查意见的通知》(市水保监发〔2023〕333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第四条,《西安市水务局关于推行水土保持方案承诺书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五条第二款,我局对西安航天城水厂及配套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作出撤销的决定,现将作出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请按相关规定向西安市航天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查阅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撤销文号 | 撤销时间 | 办理结果 |
1 | 西安航天城水厂及配套工程项目 | 西安航天城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兆寨村南侧500m | 西航天环(水保)监发〔2024〕1号 | 2024年1月8日 | 撤销行政许可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水务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30日。联系电话:029-89696845(西安市航天基地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西安市航天基地航天中路寰宇大厦
邮箱:1162759593@qq.com
西安市航天基地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