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3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9696841

传真:029-81576150

通讯地址:航天基地航拓路汇航广场B座2层(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陕西北方云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

陕西北方云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少陵路4526号通航产业园通航创业楼425室

陕西经纬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528m2,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项目建成实验室及办公区域等,实验室主要设有有机前处理、无机前处理、理化室、油品分析室、高温室、油品前处理等。

(一)废气:严格落实废气治理措施。实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柜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1m高排气筒排放;实验过程产生的酸雾经通风柜收集后通过SDG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1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应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

(二)废水:严格落实各类生产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清洁用水与经过中和池中和处理的制水机浓水及实验废水(首次清洗废水和含酸碱、重金属及有机溶剂等检测废液作为危险废物)一并进入园区污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三)固废: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实验废液、废试剂瓶、过期试剂、废SDG、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弃物,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设置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应设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四)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治理措施。合理设置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柔性连接、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4-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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