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做好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汛涝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与物防、技防、人防相结合的应急处置体系,避免发生洪水、内涝以及相关次生地质灾害,确保汛前有准备,抢险有对策,在汛情发生后,各部门能够迅速反应,及时应对,保证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及市政公用设施正常运转,最大限度减免或减少灾害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城市社会经济生活的安全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2013〕23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2017年修订)、《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754-2017、《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城市排水防涝保障城市安全度汛通知》(陕建市发〔2021〕19号)、《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关于印发西安市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汛旱发〔2021〕号)、《关于做好2021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市汛旱发〔2021〕4号)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防汛工作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因素导致的西安航天基地范围内发生的暴雨渍涝以及因暴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未达到本预案预警及响应级别的汛情,由相应部门启动部门预案,并向管委会备案。
1.4主要任务
(1)减轻灾害风险,做好灾前预防和准备。
(2)密切监控雨情、水情、工情、险灾情,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报预警。
(3)组织疏散、转移、解救受威胁人员,及时妥善安置确保人员安全。
(4)科学运用各种手段开展险灾情处置,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5)管控重大危险源,保护重要目标。
(6)加强灾害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管控,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5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委会成立西安航天基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内涝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在防汛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防汛应急处置工作。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和出发点,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做到早准备、早处置,最大程度降低对公众造成的危害。
(3)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责,落实应对内涝灾害的各项措施,并加强联防联动、分工协作,合力做好内涝灾害的应对工作。
(4)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建立健全内涝灾害的预警、响应体系,密切关注省、市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有效应对内涝灾害。
(5)信息公开,社会参与。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布内涝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应对信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2.防汛形势分析
2.1城市自然地理现状
航天基地属暖温带半湿润的大陆性季风气候,夏季炎热,冬季干冷。整个基地属河谷冲积平原一、二级阶地和一、二级黄土塬区。地势总体较高,平均海拔505m左右,最低点为431.4m,最高点为577.1m,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平缓抬高。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区,夏季高温多雨,冬季干冷少雨,多年平均降水量660.6mm,年平均无霜期217天,降雨主要集中5~9月。年平均气温13.1℃,最冷为1月,平均气温-0.7℃;最热为7月,平均气温26.4℃。长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和西南风,多年平均风速2m/s,最大风速24m/s。区内无地表自然河道。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为18.009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74.14%,其中皇子坡、东韦村七组、北新街、东韦小学、皇子坡六组、东韦村四组等6处地质灾害点极有可能因强降雨而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需要特别防范。
2.2内涝风险分析
航天基地降雨主要集中在5~9月,汛期降雨以突发性暴雨及连阴雨居多。近年来汛期短时强降雨频发,可预报时效短,易造成内涝灾害。排涝系统建设以及水管网雨污水分流系统建设较为规范,但部分仍存若干易积水点及地质灾害点以及危漏房屋、深基坑等危险点,汛期应加强监测预警。因此在持续性暴雨情况下,排水系统如不能满足持续性强降雨排水需求,势必造成严重内涝。
综上所述,灾害的基本类型如下:
(1)低洼路段以及排水不畅路段积水受淹。
(2)地下公共设施: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地下人防工程等进水受淹。
(3)低洼地棚户区积水受淹。
(4)低洼地危房漏房积水受淹,还可能出现房屋坍塌。
(5)在建施工工地基坑被淹,基坑周围土质受影响可能出现坍塌。
(6)下穿式立交、铁路涵洞进水受淹。
(7)人流密集的地下商城、广场、娱乐城、通道出入口进水可能引起群众恐慌,发生踩踏事件。
(8)地下通道、车库严重积水可能导致车内人员无法逃生窒息、溺水身亡。
(9)汛涝灾害后地质灾害易发点发生泥石流、崩塌等二次灾害。
(10)已运行的地铁二号线、四号线以及在建地铁十五号线大到暴雨可能造成积水,导致人员被困。
表2-1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易发积水点位表
序号 | 积水点位置 | 成因分析 | 应急措施 |
1 | 航天西路北里王村口 | 地势低洼、排水不畅 | 加强巡查监控 |
2 | 航天东路地铁口 | ||
3 | 二期航天南路与西曹村出村口 | ||
4 | 雁塔南路与航天南路丁字口 | ||
5 | 东长安街老区政府门口 |
表2-2 2019年度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地质灾害监测点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地理位置 | 灾害类型 | 备注 |
1 | 长安区韦曲街办皇子坡滑坡 |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办皇子坡村 | 黄土崩塌 | 属皇子坡城改项目,拆迁遗留,目前稳定性差,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完成剩余村组的拆迁工作 |
2 | 长安区韦曲街办东韦村七组崩塌 |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办东韦村七组 | 黄土崩塌 | 稳定性差 |
3 | 长安区韦曲街办皇子坡村东长安街西侧药王洞崩塌 |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办黄子坡村东长安街西侧 | 黄土崩塌 | 已治理,已终验,正在履行消点程序 |
4 | 长安区北新街不稳定斜坡 | 西安市长安区北新街 | 黄土崩塌 | - |
5 | 长安区韦曲街道办东韦小学崩塌 |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办 | 黄土崩塌 | - |
6 | 长安区韦曲街办皇子坡六组滑坡 |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办皇子坡村六组 | 黄土崩塌 | 属皇子坡城改项目,拆迁遗留,目前稳定性差,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完成剩余村组的拆迁工作 |
2.3辖区排水设施
防汛体系主要依靠城区内部排水管网。排水管网经过多年的建设,已初具规模,城区雨、污管网的规划、设计及建设的不断完善。据统计,航天基地现有市政道路长度约80公里,雨水管道84.8公里,污水管道88公里,井盖3449个,井箅3881个。城市防汛设施经过多年的建设,目前,城区防汛排涝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整体排涝管网系统普及率不高,建成区域管网基本完全覆盖,但仍有局部区域普及率不足50%。二是近年新建改造的雨水管网暴雨设计重现期普遍为 1.5-3年。若按照2014版的《室外排水设计规范》进行比对,防涝设防标准则更低。城市排水管网分流改造工程尚未完成,仍有部分雨污混流情况。因此,这种状况只能勉强应对小到中雨强度的降雨,遇到中到大雨及以上级别的降雨,特别是局地短历时、强降雨,容易造成内涝。
2.4重点防护对象以及防汛重点工作
内涝灾害重点防护对象:一是居民尤其是易积水点及地质灾害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及供电、供水、供气、供热、交通、通信、医疗、学校等基础设施。
防汛重点工作如下:
(1)城市道路积水防范与灾害抢险。
(2)低洼地水进水防范与灾害抢险包括受灾群众转移和安置。
(3)在建深基坑防范雨洪与塌方灾害抢险。
(4)疫情防控定点医院、定点隔离宾馆等人员集中区域暴雨应急情况下的防洪排涝和群众疏散组织。
(5)地下公共设施(地下商城、广场、停车场、地铁出入口等各类地下建(构)筑物在暴雨应急情况下的堵水和群众疏散组织。
(6)暴雨应急情况下治安、交通管理。
(7)暴雨导致的架空杆线、户外广告牌、绿化树木倾倒、折断、坍塌事故处置。
3.组织体系与职责
3.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3.1.1机构设立
按照《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航天基地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西航天发〔2021〕51号)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西安航天基地内涝灾害的应对工作。
组 长:管委会主任
副 组 长:分管防汛抗旱管理工作的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单位:办公室、党工委宣传部、财政局、经济商务发展局、军民融合促进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交通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拓展区开发管理办公室、西安航天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西安航天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航天基地丝路慧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监管高新分局、公安航天分局、交警航天中队、消防救援大队。
3.1.2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内涝灾害的应急工作,执行市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防汛指令。
(2)建立完善防汛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严明防汛纪律。
(3)研究决定内涝灾害的处置方案和应对措施。
(4)及时掌握灾情,组织制定各项防汛措施,统一安排和调用应急物资、设备及人员,落实防汛责任及24小时防汛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做好防汛检查及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5)向上级部门报送险情、灾情及救灾报告。
(6)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3.1.3办事机构及职责
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下设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汛办),设在应急管理局,负责航天基地防汛日常管理工作。防汛办主任由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应急管理局分管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兼任。
防汛办主要职责:
(1)收集、汇总、报告汛情信息和防汛应急工作情况,负责雨情监测及防汛值班工作。
(2)负责根据报送至领导小组的水情、工情、险情信息部署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安排,拟定应对内涝灾害的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工作。
(3)组织协调航天基地防汛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防汛预警启动、级别、发布、变更和解除的建议报告,经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发布对应的预警信息,联系消防救援大队协调承担防汛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4)负责指导、协调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视情况在基地内各个学校操场,地势较高的广场、平地,协调、设置避难场所,并协调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5)组织汛涝抢险和灾情调查,负责洪涝灾情统计、上报、发布。
(6)负责筹措管理分配救灾物资并监督使用。
(7)参与协调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防汛工作宣传人员培训,组织协调防汛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9)协调气象、水文等单位提供防汛服务保障。
(10)指导企事业单位编制防汛应急预案。
(11)完成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以及市防汛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3.2成员单位及职责
办公室
(1)负责将灾情信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2)负责将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向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汇报。
党工委宣传部
(1)负责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的新闻宣传工作。
(2)负责做好防汛基本知识的宣传活动。
(3)负责对防汛演练活动进行报道。
财政局
做好救灾经费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经济商务发展局
做好商贸等企业的防汛协调工作,指导商贸企业制定防汛措施及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防汛检查工作,并将检查台账上报防汛办。
军民融合促进局
做好工业企业的防汛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制定防汛措施及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防汛检查工作,并将检查台账上报防汛办。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负责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
(3)制定、完善和落实防滑坡预案,在重点地区建立预警预报系统,及时组织撤离危险区人员,做到科学预防。
住房交通建设局
(1)负责对施工工地尤其是对在建深基坑工地及工地围墙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制定防汛措施及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防汛检查工作,并将检查台账上报防汛办。
(2)负责组织在建工程人员的紧急疏散、财产转移。
(3)负责做好已建成住宅小区的防汛监管工作,制定基地相关地下构(建)筑物防汛应急预案并报送至防汛办。
(4)监督各物业对住宅小区围墙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并及时上报工作台账。
(5)负责做好汛期住宅小区低洼处(车库、地下室)防汛监管工作,定期开展实地检查工作并将工作台账上报防汛办。
(6)负责组织防汛抗旱车辆调度和人员、物资设备运输保障。
生态环境局
(1)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制定防汛措施及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防汛检查工作,并将检查台账上报防汛办。
(2)负责灾后生态环境污染监测评估及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教育局
负责指导易受洪涝灾害威胁的学校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做好学校防汛排涝的相关工作,做好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
社会事业局
(1)组织做好医院、社区及文物发掘工地防汛排涝的相关工作。
(2)负责洪涝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
应急管理局
(1)负责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监督和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协调防洪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3)负责受灾群众生活的救助和社会捐赠物资的统筹划拨。
市场监管高新分局
(1)组织指导集农贸市场等做好防汛相关工作。
(2)负责对紧急采购生活类物资和社会捐赠物资的质量监督工作。
城市管理局和综合执法局
(1)落实城市防汛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对城市防洪工程和排涝设施、备汛措施进行全面排查,强化易积水区域和排水空白区域的临时排水措施,重点落实做好低洼区、下凹式交通涵闸及下穿式隧道、立交的安全警戒、应急排涝措施,做好暴雨预警标识和汛期信息传递,对临时施工围挡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城市防汛应急救援和抢险预案。
(2)出现灾情后配合各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做好防汛物资的发放工作。
(3)配合做好地质灾害点及险情周边人员的疏散、转移及灾后安置等相关工作。
(4)做好沙袋、水泵、发电机等防汛物资的采购、储备工作。
(5)对易积水道路及桥梁、立交、隧道、涵洞等交通设施进行防汛检查。
(6)做好中湖公园防汛工作。
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
(1)负责航天基地一期范围内各征地拆迁村组的防汛工作(不含已回迁社区)。
(2)积极组织航天基地一期范围内各征地拆迁村组村民学习防汛抗洪基本常识,了解防汛抗洪注意事项和要求。
(3)对航天基地一期范围内各征地拆迁村组房屋、出村路、易滑坡点及围墙进行定期监测,并将工作台账上报防汛办。
(4)灾情发生后协助防汛办做好拆迁村组区域安置疏散工作。
(5)协调长安区相关街办做好未拆迁村组的防汛宣传及告知工作。
拓展区开发管理办公室
负责协调联络长安区街办做好航天基地拓展区范围内各拆迁村组的防汛工作,指导防汛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制定,灾情发生后协助防汛办做好拆迁村组区域安置疏散,定期开展防汛检查工作,并将检查台账上报防汛办。
西安航天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做好汛期供电、给水、通讯保障工作,负责所建项目制定防汛措施及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防汛检查工作,并将检查台账上报防汛办。
西安航天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所建项目制定防汛措施及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防汛检查工作,并将检查台账上报防汛办。
西安航天基地丝路慧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做好孵化器区域内的防汛工作,指导入孵企业制定防汛措施及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防汛检查工作,并将检查台账上报防汛办。
公安航天分局
负责防汛抗洪抢险秩序维护和危险区警戒管理、灾区社会治安维护,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交警航天中队
负责汛期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保障救灾物资通道畅通等工作。
消防救援大队
做好防御洪水期间的应急抢险救援、人员转移工作。
3.3防汛抢险专项工作组
航天基地发生或预判将发生较大及以上汛涝灾害,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视险情灾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设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宣传信息组、应急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等一个或多个专项工作组,各工作组职责如下:
3.3.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办公室、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工作职责:传达执行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航天基地管委会指示、部署,做好防汛抢险综合协调工作;汇总报送灾险情动态和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完成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3.2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应急管理局、住房交通建设局、经济商务发展局、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消防救援大队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指导救援救助受灾群众,统筹各相关力量实施抢险救援救灾以及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3.3宣传信息组
牵头单位:党工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
工作职责:负责联系气象部门持续收集气象信息,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
3.3.4应急保障组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交通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高新分局、西安航天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安航天分局、交警航天中队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气象、水文、地质、测绘、交通运输、应急电力、通信、资金、治安等应急保障工作。协调组织抢修供电、通信设施;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做好维护交通秩序、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员和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物资、设备等工作。做好灾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
3.3.5善后处置组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工作职责:负责汛涝灾害事件灾情统计、核查和灾害损失评估、灾害调查评估。负责组织、协调受灾群众安抚、慰问和补助工作,负责灾后生态环境污染监测及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3.3.6医疗救治组
牵头单位:社会事业局
工作职责:负责医疗救(援)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医疗物资的组织调度,做好救援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做好洪灾及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3.4专家咨询组
航天基地防汛专家咨询组由有城市防汛抗旱经验、有应急经验、有急救经验的专家组成。
专家咨询组职责是:
(1)对航天基地防汛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方法、恢复方案等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评估,提出相关咨询意见。
(2)根据航天基地防汛抗旱领导小组需要,提供科学有效的抢险方案,供航天基地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决策参考;必要时,根据航天基地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要求,赶赴现场指导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4.预防与预警机制
4.1预防预警信息
4.1.1气象水文信息
防汛办协调气象、水文部门加强对暴雨天气和实时雨情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当收到暴雨预报信息时,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雨情观测工作,及时上报观测结果,雨情应立即报告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4.1.2工程信息
当接到暴雨预警信息后,防汛办要对排水设施加强监测,并将其运行情况及时报告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4.1.3内涝灾情信息
内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等方面的损失。
内涝灾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及时向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内涝灾害情况,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管委会和市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4.2预警级别划分
按照不同量级的降雨强度,由重到轻依次划分为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蓝色预警。
(1)红色汛情预警
24小时降雨量大于或等于100mm。
(2)橙色汛情预警
24小时降雨量大于等于50mm小于等于99.9mm或者1小时降雨量大于等于16mm。
(3)黄色汛情预警
24小时降雨量大于等于25mm小于等于49.9mm或者1小时降雨量大于等于8.1mm小于等于15.9mm。
(4)蓝色汛情预警
24小时降雨量大于等于10mm小于等于24.9mm或者1小时降雨量大于等于2.6mm小于等于8mm。
4.3预警发布
(1)发布权限。市气象、水文、水务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确定预警区域、级别,及时向受影响区域发布预警信息,防汛办接到各级预警信息后转发给各防汛成员单位,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汛办,各防汛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及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指令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2)发布方式。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要及时通过广播 电视、手机、报刊、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3)发布对象。防汛办将预警信息转发各防汛成员单位后,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职责范围内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在建工地、拆迁安置点、地质灾害危险区等特殊场所以及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应进行针对性预警。
(4)信息反馈。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相关部门(单位)在收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向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反馈接收结果。
4.4预防预警行动
4.4.1预防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居民预防内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汛抗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应急队伍和内涝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汛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排水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排水设施和病险设施,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级各类防汛应急预案。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备应急之需。
(6)通信准备。汛前要检修、维护通信网络、广播报警传输系统,确保雨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要及时对西安航天基地内的排水管网进行清淤、疏通,确保排水设施畅通。
4.4.2内涝预警行动
(1)防汛办实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监测预报,持续关注降雨强度,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工作。
(2)各防汛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划分立即对市政道路、农村道路、低洼院落、危房漏房、地下建筑物、地下车库、在建深基坑、铁路桥洞、人防工程、大型广告牌、危化企业、文物古迹等防汛重点部位进行汇总,安排防汛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并将各单位重点防汛点以台账形式上报防汛办。
(3)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立即派出工作小组,做好井盖排查疏通、裸露电线排查上报、大型广告牌排查固定、排水口垃圾清理等汛前排查工作。
(4)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立即整合排水抢险人员力量,通知其随时待命,确保人员在岗能随时召集。
(5)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立即整合抢险救援人员力量,并通知其随时待命,确保人员在岗能随时召集。
(6)住房交通建设局做好应急车辆保障准备,确保车况完好能随时调用。
(7)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立即将抽水泵、防汛沙袋、救生衣、麻袋等防汛抢险物资进行整合,确保物资齐全能及时发送,并将台账报送至防汛办,防汛办对现有防汛抢险物资统一进行整合、分配。
(8)西安航天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立即联系新城各通信单位及电力单位,充分利用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做好通讯服务保障,确保雨情、水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达。
(9)防汛办协调党工委宣传部、西安航天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将预警信息通过短信、微信、广播等形式及时传达给各社区、村委会,进一步提高群众防汛意识。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进入汛期,防汛办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2)内涝灾害发生后,由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并负责组织实施排涝、抢险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3)内涝灾害发生后,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向管委会和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
(4)因内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单位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管委会报告。
(5)采取应急响应后,内涝灾害仍在加剧,事态发展难以控制,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请求支援。
(6)当国家防总、省防总、市防指启动涉及西安航天基地的Ⅰ、Ⅱ、Ⅲ、Ⅳ级防汛应急响应后,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按照国家防总、省防总、市防指的要求,做好防汛应急的各项工作,并适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
(7)本预案启动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应当按照本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城市防洪排涝应急预案,并做好各级别应急响应工作。
5.2分级响应
5.2.1响应分级及启动条件
按照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以及辖区实际情况,将航天基地应急响应级别按照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
(1)当气象部门发布中雨预报(10.0mm≤R24≤24.9mm或2.6mm≤R1≤8.0mm)时,此时个别居民低洼院落、城区道路、深基坑可能少量积水,周边河道水位可能上涨,对交通、通讯及群众生活可能造成轻微影响,此时由防汛办主任宣布启动航天基地IV级响应。
(2)气象部门发布大雨预报时(25.00mm≤R24≤49.9mm或8.1≤R1≤15.9mm),此时城区低洼居民院落、道路易积水点等可能出现汛、险情,对交通、通讯及群众生活可能造成较大影响,此时由防汛办主任报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批准后启动航天基地III级响应。
(3)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预报时(50.00mm≤R24≤99.9mm或R1≥16mm),此时可能严重积水,部分路段短时交通受阻,排水管网(渠系)可能产生短时满流,重点防汛地段和设施易发生灾情、险情,部分群众生命受到威胁,需要转移安置,此时由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副组长启动航天基地II级响应。
(4)气象部门发布大暴雨预报时(R24≥100mm),此时辖区周边河渠可能满流或漫溢,低洼居民院落将发生重大灾情;部分地质灾害点受暴雨影响极易引发泥石流、滑坡;部分民宅、地下建筑物进水受淹,有大量受困待救群众及急需转移安置群众;下穿式立交桥和城区大部分道路可能严重积水,交通陷于瘫痪,此时由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长启动航天基地I级响应。
当汛情未达到本预案所规定的最低预警条件时,由相关部门启动部门级预案,并做出相应的应急抢险行动,并向防汛办备案。
5.2.2Ⅳ级响应行动
当防汛办主任宣布启动航天基地IV级响应时,由防汛办主任或指派人员统一组织各防汛成员单位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同时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立即启动城市防洪排涝应急预案的IV级响应,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1)各防汛成员单位防汛主管领导进入防汛工作岗位,防汛应急队伍随时待命。
(2)各防汛单位按各自责任区域进行巡查、观察雨情、水情、遇险立即抢险,确保排水畅通。
(3)及时向防汛办汇报各领域防汛抢险情况,防汛办注意接收雨情、汛情信息,检查防汛设施。
5.2.3Ⅲ级响应行动
启动航天基地Ⅲ级响应时,由防汛办主任统一指挥、调度防汛抢险工作,必要时防汛办主任或指派人员进入一线指挥,立即成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应急保障组等3个工作小组。同时,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立即启动城市防洪排涝应急预案的Ⅲ级响应,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应急管理局负责各防汛单位专业或兼职应急队伍的协调调配相关工作;负责各防汛单位防汛物资协调调配相关工作;负责协助汛情严重地调度外部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负责协调受灾群众安全转移妥善安置相关工作。
防汛办负责汛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编辑,负责向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报送应急信息,负责记录应急指挥工作过程信息等。
(2)抢险救援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局、住房交通建设局、经济商务发展局、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市政道路、地下车库、地铁、地下商场的排水抢险工作,立即组织抢险队伍到达积水点位组织排涝,疏导车辆安全通行,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做好地下管网、轨道交通等防汛重点部位的巡查、抢险工作。
住房交通建设局负责做好老旧住宅、危房防汛工作,负责危漏房屋巡查、抢险工作,如有险情,负责涉险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建筑施工深基坑的防汛工作,必要时督促建设项目停止危险作业,撤离深基坑周边涉险作业人员,避免基坑坍塌发生伤亡事故。
经济商务发展局、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做好防汛检查、排险工作,发现重大险情及时上报。
消防救援大队以及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负责解救受困群众工作。
(3)应急保障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住房交通建设局、应急管理局、西安航天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安航天分局、交警航天中队相关人员组成。
住房交通建设局负责抢险物资、抢险人员的输送,做好运输保障。
西安航天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区域内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做好防洪抢险工作的通讯保障。同时西安航天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联系电力部门,做好供电保障。
应急管理局负责立即协调调度各防汛单位防汛抢险物资、防汛抢险队伍及装备,确保抢险装备、救灾物资、救护车辆等提前到达受灾现场,统一调度使用,做好物资保障。
公安航天分局做好抢险秩序维护和危险区的警戒管理、灾区的社会治安保障工作。
交警航天中队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员和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物资、设备。
5.2.4Ⅱ级响应行动
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副组长启动航天基地Ⅱ级响应时,由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副组长统一指挥、调度防汛抢险工作,必要时副组长进入一线指挥,立即成立综合协调组、宣传信息组、抢险救援组、应急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等6个工作小组。同时,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立即启动城市防洪排涝应急预案的Ⅱ级响应,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应急管理局负责各防汛单位专业或兼职应急队伍的协调调配相关工作;负责各防汛单位防汛物资协调调配相关工作;负责协助汛情严重地调度外部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负责协调受灾群众安全转移妥善安置相关工作。
(2)信息处理组由党工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组成。
应急管理局负责积极实时接收气象部门气象预报,及时转发至各防汛成员单位以及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防汛办负责汛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编辑,负责向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报送应急信息,负责记录应急指挥工作过程信息等,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工作。
党工委宣传部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
(3)抢险救援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局、住房交通建设局、经济商务发展局、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地下车库、地铁、地下商场的排水抢险工作,到达积水点位组织排涝,封闭积水路段,做好危险地带的警示标记并疏导交通。同时,做好广告牌的巡查工作,防止因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导致其坠落伤人。
住房交通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深基坑的防汛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停止户外作业,及时疏散基坑周边工作人员,做好警戒标记,防止基坑塌陷伤人。做好老旧住宅、危房防汛工作,负责危漏房屋巡查、抢险工作,对于漏雨严重或有坍塌风险的涉险群众及时上报,配合做好疏散、转移、安置工作。
经济商务发展局、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做好防汛检查、排险工作,必要时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关闭相关场所,组织人员安全区域避险,发现重大险情及时上报。
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群众撤离、贵重财物转移、救援受困群众工作,及时安排人员疏散到附近高楼、应急避难场所等区域。
(4)应急保障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交通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高新分局、西安航天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安航天分局、交警航天中队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住房交通建设局负责做好道路清淤、修复等工作,确保抢险物资、抢险人员的输送,做好运输保障。
西安航天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区域内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做好防洪抢险工作的通讯保障。西安航天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联系电力部门,做好供电保障。
应急管理局负责立即协调调度各防汛单位防洪抢险物资、防洪抢险队伍及装备,确保抢险装备、救灾物资、救护车辆等提前到达受灾现场,统一调度使用,做好物资保障。
公安航天分局做好抢险秩序维护和危险区的警戒管理、灾区的社会治安保障工作。
交警航天中队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员和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物资、设备。
财政局紧急拨付应急专项资金,做好资金保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易受暴雨、汛涝影响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抢险、加固工作,提供地质灾害技术保障。
市场监管高新分局负责紧急采购生活类物资,确保受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5)医疗救护组由社会事业局牵头负责。
社会事业局负责受伤群众及受伤抢险队员的紧急救治,本区域医疗资源不足时,负责协调联系外部医疗资源。
(6)善后处理组由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成。
应急管理局负责防汛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负责汛涝灾害事件灾情统计、核查和灾害损失评估、灾害调查评估,负责协调水毁工程的修复,负责受灾群众安抚、慰问和补助工作。生态环境局负责灾后生态环境污染监测及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5.2.5Ⅰ级响应行动(扩大响应)
当航天基地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长启动I级响应时,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由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指挥、调度防汛抢险工作,汛情无法控制或超出管委会处置能力时,由防汛办提出扩大应急建议,经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同意,及时向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申请支援,在西安市防汛抗旱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防汛救援工作。
5.3信息报送和处理
(1)汛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各成员单位防汛信息实行共享。
(2)防汛办负责西安航天基地防汛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和管理工作,并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
(3)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时间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5.4指挥和调度
出现或根据气象信息研判可能出现内涝灾害时,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发生重大内涝灾害后,请求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
5.5群众转移安置
根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报,当降雨可能达到成灾量级时或可能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要迅速发出险区群众转移、撤离警报,并组织各成员单位根据预报可能成灾级别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视情况在各个学校操场,地势较高的广场、平地,协调、设置避难场所,并协调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公安航天分局对撤离区、安置区以及汛涝影响区采取警戒管理,社会事业局对受灾群众进行医疗救援。
5.6抢险与救灾
出现内涝灾害后,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组织各成员单位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迅速调集相关部门的资源和力量,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必要时可通过管委会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抢险救援工作。
5.7安全防护与医疗救护
组织救灾抢险时,应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保护参加抢险人员人身安全,当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时社会事业局应立即组织医疗救护队进行医疗救助。
5.8信息发布
经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批准,由党工委宣传部及相关部门采用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短信等形式,统一向社会公布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应急处置等情况。信息发布要按照统一、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根据上级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
5.9应急结束
当暴雨灾害或干旱灾害逐步减轻或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可根据汛情旱情变化,由响应发布单位宣布结束应急响应。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防汛办应协助管委会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恢复农业生产,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6.应急保障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当发生汛涝灾害时,应通过网络、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及无线电等方式保证通信与信息畅通。西安航天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协调通信部门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信息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2应急队伍保障
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防汛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物资装备,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内涝灾害的能力。
同时,应加强防汛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为内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6.3物资与资金保障
防汛抗旱领导小组、重点防护工程管理单位、受汛情威胁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应储备麻袋、编织袋,木桩,铁丝,土石沙料,小型抢险工具,救生器材,抢险机械、化肥、农药、种子、防疫药物等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并加强储备管理和更新补充,确保供应足额可靠。在发生重大暴雨、洪水灾害后,各防汛成员单位要充分联系企事业单位,协调调配防汛抗旱物资和机具设备,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经济商务发展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军民融合促进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内涝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紧急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供应。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保障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并对应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6.4供电保障
西安航天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协调电力部门,督促其制定汛期旱期电力保障方案,尤其要明确发生暴雨灾害时的电力保障方案,并落实人员、设备等电力物资进行现场应急供电。
6.5交通运输保障
住房交通建设局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的调配。
6.6医疗卫生保障
社会事业局协调相关单位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
6.7治安保障
公安航天分局主要负责做好受灾区域和受灾群众安置点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抢险行动和转移安置工作的行为,保证防汛抢险和转移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受灾区域的治安秩序。
6.8社会动员保障
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根据汛期内涝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抢险。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对防汛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组织各部门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7.后期处置
7.1灾情报告、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开展灾情的调查、收集、整理工作,认真对受灾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总结,积累经验,提出改进建议,由应急管理局(防汛办)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形成报告,经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市防汛指挥机构办公室。
7.2灾后救助
应急管理局及相关部门应制定灾后救助方案,认真组织及落实方案措施,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7.3防汛应急物资补充
在灾害过后,各防汛成员单位应对所用的防汛物资进行清点,汇总防汛物料消耗清单,及时采购补充,更新老旧物资,确保下次汛前补充到位。
7.4卫生防疫
社会事业局组织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疫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疫病的传播及蔓延。
7.5设施恢复
住房交通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力、供水、通信等部门、单位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变电站、交通设施、供排水和市政设施、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城市管理局负责做好排水管网的清淤、疏通工作。
8.预案管理
8.1宣教培训
党工委宣传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防汛应急知识宣传,普及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应急管理局组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从事防汛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之熟悉和掌握本应急预案的工作流程。
8.2预案演练
本预案为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专项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至少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安全高效的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修订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由应急管理局负责编制,报管委会备案后组织实施。演练实施完毕后,演练计划、演练方案及评审意见、演练脚本、总结评估报告和有关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根据《西安市防御灾害性洪水应急预案》规定,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和防汛抢险队伍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汛抢险实战演练。
8.3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航天基地防汛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修订,经管委会批准后发布实施。本预案每三年至少研究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防汛预案:
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②防汛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③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④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⑤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⑥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⑦防汛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8.4备案
本预案报市防汛指挥机构办公室备案。
管委会各部门、各公司、支撑体系各机构制定的防汛应急预案报西安航天基地防汛管理部门备案。
8.5奖惩
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玩忽职守、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相关职责或阻碍、干扰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9.附则
9.1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西安航天管委会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与解释。
9.2职能调整
西安航天基地防汛管理部门随西安市防汛管理部门的调整而自动调整,相关部门应急职责随之调整。同时,本预案涉及机构变动的,原机构承担的任务仍然有效,由新机构或承接职责的机构继续执行。
9.3预案实施
本预案编制完成报航天基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附件:西安航天基地防汛成员单位联系电话
序号 | 部门(单位) | 联系电话 |
1 |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 85688765 |
2 | 党工委宣传部 | 89696897 |
3 | 财政局 | 85638750 |
4 | 经济商务发展局 | 85688656 |
5 | 军民融合促进局 | 85688710 |
6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81551062 |
7 | 住房交通建设局 | 85688781 |
8 | 生态环境局 | 85688767 |
9 | 教育局 | 85839606 |
10 | 社会事业局 | 85883544 |
11 | 应急管理局 | 85688716 |
12 |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85649188 |
13 | 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 | 85640619 |
14 | 拓展区开发管理办公室 | 89054633 |
15 | 西安航天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89696618 |
16 | 西安航天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5688998 |
17 | 西安航天基地丝路慧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1896015 |
18 | 市场监管高新分局 | 84181806 |
19 | 公安航天分局 | 86754657 |
20 | 交警航天中队 | 84180302 |
21 | 消防救援大队 | 896880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