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1年7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9696841

传真:029-81576150

通讯地址:航天基地航拓路汇航广场B座2层(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安秦铁铁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铁路敞车车门生产项目

西安秦铁铁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神舟六路南段199号第3幢1单元B号房

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项目总建筑面积1006.42m2,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主要建设1条加工生产铁路敞车车门生产线和原料库、成品库及办公区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铁路敞车门侧门板2000件,下侧门2000件。

(一)施工期装修时,应做好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施工期扬尘执行陕西地方标准《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相应标准限值。

(二)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切割烟尘、抛丸粉尘、焊接烟尘及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切割烟尘经负压抽吸收集和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旋风除尘处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焊接净化器处理后,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及厂界浓度限值;喷漆在封闭操作间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中相关要求及厂界浓度限值。

(三)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九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四)固废:项目应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漆桶及漆渣、废液压油桶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设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废边角料、废焊条、不合格产品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噪声:在项目实施中,采用低噪声、振动小的先进设备,均在室内布置,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应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铁路敞车车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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