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1年8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9696841

传真:029-81576150

通讯地址:航天基地航拓路汇航广场B座2层(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陕西宸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

陕西宸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工业二路66号泰戈分析仪器6楼601室

陕西晨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建筑面积580m2,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3万元。主要建设土样制样室、仪器采样室、光谱室、色谱室、无机和有机处理室、理化室、样品室及办公区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检测规模3000批次。

(一)施工期装修时,应做好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工作。

(二)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是实验室酸雾和挥发性有机物。酸雾由通风柜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气筒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由通风柜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气筒排放,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

(三)废水:项目废水有生活污水、实验器具清洗废水、实验室其他项目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及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排入污水管网;实验器具清洗废水和实验室其他项目用水经中和处理后和实验室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与锅炉废水均排入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九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四)固废:项目应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废活性炭、实验残渣、残液、废培养基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设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噪声:在项目实施中,采用低噪声、振动小的先进设备,均在室内布置,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应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2

陕西瑞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

陕西瑞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创路1123号慧谷创新园B栋五层西侧

陕西景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建筑面积1092.5m2,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建设理化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为P2生物实验室)、气象色谱室、样品室及办公区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检测水和废水2600个、噪声和振动200分、空气6000个、土壤300个。

(一)施工期装修时,应做好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工作。

(二)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是实验室酸雾和挥发性有机物。酸雾由通风柜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气筒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由通风柜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气筒排放,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

(三)废水:项目废水有生活污水、清洗废水、润洗废水、一般实验废水、一般剩余水样及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排入污水管网;一般实验废水经中和处理后和实验室其他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与锅炉废水均排入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九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四)固废:项目应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废活性炭、实验残渣、残液、废培养基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设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噪声:在项目实施中,采用低噪声、振动小的先进设备,均在室内布置,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应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陕西宸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报批稿公示.rar

瑞境环评报批版.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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