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1年9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9月7日-2021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9696841

传真:029-81576150

通讯地址:航天基地航拓路汇航广场B座2层(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安航天城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西安航天城水厂及配套工程

西安航天城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扩展区兆寨村南侧空地

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项目总占地面积80288m2,总投资300566.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项目分二期进行建设。项目一期占地25022m2,主要建设提升泵站、净水车间(预氧化接触池、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加药间)、超滤膜车间、清水池及送水泵房、反冲洗废水池、污泥脱水车间(污泥调节池、离心脱水机)、综合楼及供应管网等,一期建成规模为5万m3/d。

二期占地55266m2,主要建设1座全地下给水厂(主要布置进水设备间、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超滤膜车间、清水池、送水泵房、反冲洗废水调节池、高效污泥浓缩池、事故池、综合加药间及加氯间、变配电间、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及供应管网。二期建成规模为35万m3/d。


(一)施工期应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严格落实《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格落实“六个100%”措施要求。施工期扬尘执行陕西地方标准《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相应标准限值。

施工期装修时,应做好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施工场界噪声符合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规定。

(二)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食堂餐饮废气。餐饮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餐饮标准要求。

(三)废水:项目废水有超滤化学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化学清洗废水经中和池调节沉淀处理后和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及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第一净水厂相关要求,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第一净水厂统一处理。

(四)固废:项目应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废紫外灯管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设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污泥经处置后,外运进行卫生填埋,废油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噪声:在项目实施中,采用低噪声、振动小的先进设备,均在室内布置,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应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航天水厂项目环评报告报批.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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