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基地行政审批与企业服务局关于2026年8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航天行政审批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9696841

传真:029-81576150

通讯地址:航天基地航拓路汇航广场B座2层(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LED荧光粉生产线扩建

西安鸿宇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东长安街888号神光LED产业园1号楼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项目对现有LED荧光粉生产线通过调整原辅料,改进工艺以提高产品性能及产量,增加部分新设备,实现氮化物荧光粉总产能从现有3t/a规模提升至6t/a。

(一)施工期装修时,应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工作。

(二)废气:严格落实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排放的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

(三)废水:严格落实各类生产废水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排放的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83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固废: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废油、废切屑液、废酸等属于危险废弃物,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相关规定。

(五)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治理措施。合理设置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柔性连接、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报告表类项目,

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2

数邦电力智能配电网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数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工业二路299号(西安建工科技创业园)1幢2单元

西安瑞诚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筑面积3117.38m2,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智能配电网设备生产线(产品为环网箱、柱上断路器、馈线终端(FTU)、配变终端(TTU)、站所终端(DTU)、固封极柱式电流电压(CVT型)组合传感器、有载调容调压配电变压器、箱式变电站、行波测距模块、串联补偿装置、通信单元(HPLC)、智能融合终端及高压开关柜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各类产品约779200台(只)。

(一)施工期装修时,应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工作。

(二)废气:严格落实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排放的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中相关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

(三)废水:严格落实各类生产废水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排放的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83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固废: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废活性炭、废胶桶、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弃物,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相关规定。

(五)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治理措施。合理设置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柔性连接、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报告表类项目,

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附件:LED生产线扩建项目环评表(报批公示版-隐去不宜公开信息)20260706.pdf

          7.28数邦电力智能配电网设备生产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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