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单位掌握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务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本单位编制了《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航天基地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单位办公室《指南》查阅点查阅。
一、 主动公开
(一)信息分类
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包括十一个大类,具体见本单位政务公开目录。
(二)编排体系
本单位公开信息主要包括信息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项目。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本单位查阅两种形式。
本单位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门户网站:http://xcaib.xa.gov.cn/zwgk/。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单位(西安市航天中路369号)查阅,公开时间为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时间(7月、8月):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为:029-85688765,电子信箱为:htjdysqgk@126.com。
(四)公开时限
应公开政务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在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本单位在航天基地门户网上公开的信息在网上留存期限为一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单位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或其指引的有关机构查阅相关信息。
(五)获取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公告栏、宣传资料、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电话等方式获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注意事项。
1.依申请公开制度仅限于公众申请获取某些政府信息,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2.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本页面底部下载打印。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69号;
联系电话:029-85688778;
传真号码:029-85688763;
邮政编码:7101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电子邮箱:htjdysqgk@126.com(本邮箱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申请接收渠道”)。
(三)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航天基地管委会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填写申请表,当面提交,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联系电话:029-8568877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69号。
2.信函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采用EMS、挂号信等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采用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的以本机关与申请人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通过传真提交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来信请寄: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69号政务公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710100。
3.网上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xcaib.xa.gov.cn/zwgk/zfxxgk/ysqgk/list.html),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1.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条例》规定的其他答复形式。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委会
联系电话:029-85688778, 传真:029-85688763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提示
为了保证您快速获取您申请的政府信息,请仔细阅读以下提示:
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已主动公开大量政府信息。建议在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之前,先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新闻媒体、公示栏(屏)等渠道和方式对所需政府信息进行查找。
二、为了更加高效地获取相应政府信息,建议您先查看行政机关的职能,尽可能直接向政府信息制作部门提出申请,如自然资源部门制作土地征收类信息,住建部门制作住房、城乡建设类信息,公安部门制作治安管理类信息,生态环境部门制作环境影响评价类信息等。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该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不包括需要行政机关重新制作、加工、汇总、分析的政府信息。
四、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明。
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应当明确需要获取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避免使用如XXX等信息、XXX所有信息、XXX相关信息等模糊性描述。
六、申请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采取“一事一申请”方式提出,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
七、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形式要求、信息用途等均须真实有效,以便行政机关及时答复。
八、本平台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涉及其他工作的举报、投诉、咨询、建议等事项,请通过12345市民热线、市长信箱等渠道反映。
九、如本平台无法满足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需求,请通过书面或其他方式提出申请。
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期限。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按照申请人指定的纸质邮寄、电子邮件或现场领取等形式送达申请人。
主办单位: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 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地址:航天中路369号 联系电话:029-85688765
网站标识码:6101000011
备案号:陕ICP备05011550号
陕公网安备 610194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