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西安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安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标准作为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更好地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加有力支撑西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五个扎实”“五项要求”,以实现“标准立市、质量强市”为总体目标,强化政府层面与市场层面标准化双向互动,筑牢标准化顶层设计系统化、统筹化、先进化根基,努力打造贯彻标准化发展战略、引领标准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内陆先行地,不断夯实标准化治理体系、标准化政策体系、新型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和标准化服务体系,以高标准赋能高技术创新、支撑高效能治理、促进高水平开放、保障高品质生活、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西安特色的标准化发展实践路径,为奋力谱写西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标准化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协同推动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符合西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与“三中心二高地一枢纽”六维支撑体系、现代化产业体系有序衔接、互促互融,标准化战略引领“六个打造”取得突破性进展,标准强市战略实施取得显著成效,促进更高能级的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标准化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探索建立法规规章引用标准、政策实施配套标准和考核评价应用标准制度,以及标准化考核评估、奖励激励等机制。逐步形成需求导向、创新驱动、项目支撑、协同高效的标准化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营造良好标准化创新发展环境。

——全域标准化纵向深入发展。标准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50项以上,发布地方标准150项以上,高质量创建各领域试点示范项目50个以上。

——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建成。聚焦经济繁荣、社会文明、产业发展、生态宜居、民生幸福等方面,加快构建符合西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新型标准体系,逐步健全多元化地方标准体系。

——标准化创新能力全面提升。科技成果标准转化率有效提升,共性基础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化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50%以上,争创全国标准创新贡献奖3项,评选西安市标准创新奖50项以上,新增“西安标准”50项,培育发展团体标准50项、企业标准“领跑者”50项以上,“对标达标提升活动”持续领跑全国。

——标准化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地方标准化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地方标准、标准化试点示范等管理规范高效,标准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标准化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系统推进提升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治理能力。

——标准化开放程度显著增强。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关中平原城市群和西安都市圈建设,更好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枢纽链接。深入拓展标准化国际、国内合作,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培育支持西安优势、特色技术标准转化为国际、国外先进标准30项以上。

——标准化发展基础不断夯实。积极争取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组5个以上落户西安,合理布局市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0个以上,完善标准化人才培养模式,培育标准化人才5000人以上,健全标准化专家人才库,有力支撑西安标准化工作优化升级。

到2035年,以质量效益为导向的标准体系更为成熟,促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工作机制基本定型,标准化创新能力全面跃升,标准多元供给和实施应用有效性稳步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和标准国际化程度明显提升,引领示范效益不断显现,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开放融合、共建共享的标准化良好工作格局全面形成,西安市标准化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标准化与创新驱动战略协同,支撑国家创新名城建设

1.加强优势高新技术领域标准研制。加快前瞻性、先导性、引领性技术标准布局,争取通过“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等方式,支持校地、校企合作开展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工作。将标准研制嵌入新能源汽车、民用航空发动机、新材料制备加工、高端数控机床等关键核心技术。在无人机、集成电路、北斗导航、新兴数字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研制一批技术自主可控的关键技术标准。努力构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和标准链融合发展新生态。

2.推动科技创新与标准互促互融。推进技术攻关、科技创新、标准研制与产业发展的有效衔接和耦合互动。将重要创新技术指标、主要参数等融入标准,提升标准科技含量。积极争取省重大科技专项,支持主要技术领域标准研制,推动将先进标准作为相关科研项目的重要绩效指标,激发全社会标准化创新活力。

3.强化企业标准化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建立技术标准创新中心、标准验证点等新型标准研发平台。鼓励企业突破一批核心、前沿、“卡脖子”技术标准。积极培育企业标准创新共同体,推动设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支持专项。

4.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推动开展新兴领域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试点。发挥“一总两带”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示范辐射作用,支持基础通用、产业共性、融合技术等领域标准转化,创新标准研制,缩短标准制定周期,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推广服务、转化评价和标准必要专利等制度。

(二)促进标准化与现代产业融合发展,健全动能转换支撑体系

5.实施产业升级标准化建设。强化标准对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支撑引领作用,实施制造业标准化强基工程,健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形成推动产业协同、技术合作、集群发展和优化升级的标准群。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模式等创新成果融入标准,加快建材、纺织等传统产业标准提档升级。聚焦支柱产业,实施标准化发展路线图,构建产业集聚、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竞争力强的新型标准体系。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与西安市19条重点产业链深度融合,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产品生产各环节标准有效衔接。

6.强化新兴产业标准化引领。加快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以建设国家硬科技创新示范区为载体,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区块链、物联网、云计算、增材制造等领域标准化工作。围绕关键器件、核心芯片、导航遥感市场化应用,搭建标准化实施示范场景。开展新兴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体系构建和标准图谱研究,制定一批自主创新、应用带动的新标准。

7.推动服务业标准化发展。加快服务业数字化、标准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发挥标准化对生产性和成长性服务业发展壮大的支撑作用。研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节能环保共享经济、商务、仓储和邮政快递等服务标准。加强流通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供应链风险评估、管理服务等标准研制。完善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推动健康、物业、文旅等领域向便利化、精细化、高品质、多样化升级。加快研制家政电商、在线学习、中央厨房等新业态标准。打造一批具有标志性的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标杆。

8.加快产业数字化标准化步伐。实施“标准化+”数字赋能工程,加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数据采集、治理等方面标准研制。推进生活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建设,聚焦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能源、智慧环境、智慧安防、智慧园区、智慧社区等领域,率先开展数字化转型关键标准研制和实施。大力推进城市运行、规划建设、市场监管等主要领域数字化转型标准制定及场景应用。

(三)聚焦绿色低碳发展标准化新使命,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9.加快推动“双碳”标准化工作进程。围绕交通、建筑、能源、民生等领域加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支撑,分步制定实施一批生产生活领域碳减排、碳足迹、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减碳成效评价等标准,推进百万亩绿色碳库试点示范基地建设。加强石油等化石能源、氢能等清洁能源高效利用和产供储销标准研制。严格执行工业、交通、公共机构、产品设备等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和相关配套节能标准。

10.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保障。加强生态环境标准化工作与产业政策衔接配套,推进土地、水利、林业、气象、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等标准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分行业分区域污染物排放、风险管控、环境监测等标准。聚焦森林资源保护、湿地保护恢复、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空间修复、生态服务与富民等方面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研究。推动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防治和矿区生态环境整治标准化建设。加强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评估、监测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治理综合标准实施应用。

11.推进资源节约集约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自然资源调查、评估、监测等标准,因地制宜研制勘察技术与试验测试、矿产资源利用、节水技术与产品、测绘地理信息等标准。开展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回收等标准制定,健全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体系,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三基地一中心”建设和国家“无废城市”创建。

12.开展绿色低碳转型标准化研究。聚焦绿色金融、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造、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等开展绿色低碳转型标准化工作。围绕农业投入品、绿色生产技术等,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开展节能低碳建筑标准研制,推动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完善绿色生活标准体系,围绕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采购、绿色出行等方面开展标准制定。

(四)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推动共富城乡融合发展

13.提升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水平。加快产地环境、生产加工、储运包装、品牌建设等方面标准制定,着力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提升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水平。健全农业标准化推广服务体系,培育农业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推动标准“进企入户下地”。以周至猕猴桃、临潼石榴、阎良羊乳等特色农业产业为突破,加快建设一批全产业链标准化领军主体,促进标准与农科、农产、农旅、农教、农贸融合发展,引领带动智慧农业、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绿色农业等产业带集群化发展建设。

14.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综合治理标准化工作,积极推动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以村庄清洁行动、厕所革命、生活垃圾与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等为重点,加快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标准化工作。

15.优化城乡融合标准化发展路径。实施乡村治理标准化工程,开展城市发展标准化行动,制定以园林绿化、历史文化、公共空间和城市设计为重点的标准,推动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推进城镇未来社区、乡村旅游、民宿经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标准化建设。以西咸新区、高陵、阎良国家城乡融合试验区接合片区建设为契机,探索西安城乡融合发展标准化新模式。积极开展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示范,推动城市标准化效能评价。

(五)加快全要素民生改善标准化建设,强化幸福生活福祉保障

16.深化公共服务标准化供给。推动建立分级管理、保障适度、动态调整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强化“善育西安”“优学西安”“创业西安”“健康西安”“宜居西安”“平安西安”等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标准供给。完善社会保障服务、劳动用工指导、中医药传承创新标准。推动各级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标准、服务标准信息公开共享,持续申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以标准化促进公共服务普及化、均等化。

17.强化民生保障标准化建设。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标准体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标准体系;完善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基础教育设施、公共卫生、医养结合、体育健身等“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急需标准。开展“一老一小”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提升行动,加强慈善事业标准化建设。推动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探索实施新型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标准化,开展养老机构提质达标和星级评定工作。重点围绕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殡葬服务、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方面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不断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标准化水平。

18.促进社会事业标准化创新。探索将社会事业领域标准创新作为制度性创新的重要内容,推动开展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智慧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司法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完善市场要素交易标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夯实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基础,加快推进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和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全科网格化管理等开展标准化专项行动。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保障和能力建设等领域标准的落地实施。加强信用信息采集与使用、信用评价和管理等标准推广应用,支撑信用西安建设。

19.筑牢公共安全标准化底线。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完善“三品一特”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标准。持续提升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标准化水平,加大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关键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实施,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管理。强化应急管理全过程标准化支撑保障能力。聚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标准体系建设。构建多部门多区域多系统快速联动、统一高效的公共安全标准化协同机制,系统提升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水平,争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六)打造更高水平标准化开放新格局,助力构筑内陆开放高地

20.释放标准化国际交流合作潜能。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产学研联动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发挥入驻西安的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政策、规则、标准联通。释放区位和制度叠加优势,集聚标准化资源,围绕外贸、海外工程及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拓展核心领域标准化交流,为打造国际门户枢纽城市提供高能级标准化服务。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主要贸易伙伴标准化组织的合作,支持省内优秀企业、高校院所、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增强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牵头制定一批国际标准、参与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承办国际标准化相关活动。

21.强化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支撑。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市场交易规则、交易方式、标准体系国内外融通,助力国际港务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西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推动通关一体化标准化建设,强化与国际多式联运规则标准对接,提升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示范工程建设标准化水平,创新运输组织、货源组织和信息服务等方面标准研制。积极采用国际标准,聚焦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信息跟踪共享和对比分析,加强对主要贸易国、地区和RCEP成员国重点产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变化趋势研究,强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

22.畅通区域协同发展标准化通道。探索区域标准化协作模式,搭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技术合作、人才培养的标准化互动平台。深化与中亚西亚南亚等区域的标准化交流,注重与西部陆海新通道等标准领域的对接协作。以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和西安都市圈建设为契机,聚焦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赛事等方面推进区域标准化协同化发展。鼓励龙头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根据区域产业共同发展需要,培育标准创新组织,创制一批区域协同标准,探索开展标准一体化试点,共同打造区域标准化融通创新先行区。

23.提升西安特色标准国际化水平。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提高“西安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的兼容度。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有效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支持量子信息、类脑智能、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优势企业牵头或参与国际标准研制,提高西安优势特色技术、战略产业和领先技术国际标准转化率,促进西安产品、工程、技术和服务标准“走出去”。

(七)厚植特色文化标准化发展新优势,推进丝路文化高地建设

24.强化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市、区县(开发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标准体系,完善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制定非遗保护和传承认定、管理标准。提升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演艺娱乐、广告会展标准化水平,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阵地建设,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推广服务标准体系。加强秦腔、皮影、西安影视、西安演艺、长安画派等文艺精品创作标准化研究。以“长安书院”“长安云”“长安乐”建设为引领,推动“城市书房”、智慧图书馆、社区书屋等标准化建设。重点开展文化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和工人文化宫等领域重要标准制修订。

25.夯实文物保护基础标准化建设。建立彰显西安特色的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标准体系。加强大遗址保护、馆藏文物古籍保护修复等标准研究与应用,完善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推动有代表性的博物馆加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

26.创新文旅融合发展标准化建设。创新开展以文化创意为主的新型业态标准化建设,推动创意设计、动漫制作、数字出版、电子竞技等重点产业标准研制。扩大“长恨歌”“驼铃传奇”等旅游演艺产品标准化供给,打造“演艺之都”。探索以标准化支撑服务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城市建设实践路径,助力形成“一核两廊八板块”发展格局。提高公园建设、景区管理、房车营地、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特色休闲街区、地方传统小吃保护等标准化水平。健全现代旅游配套标准体系,促进文化游、山水游、红色游、休闲游、乡村游等新业态旅游产品高质量发展。

(八)深化全领域标准化改革持续创新,服务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27.创新标准化运行机制。推进地方标准改革,优化制定流程,完善重要地方标准发布、听证及实施效果评估制度。体系化推进区域和领域标准化建设,健全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梯度培育体系。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创新对标达标工作机制。支持领军企业与创新联合体深入开展标准化合作。探索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和标准融资增信制度。

28.优化完善标准供给结构。持续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建立政府颁布标准采信市场自主制定标准机制。实施市场标准培优计划,鼓励探索构建技术、专利、标准、品牌融合转化模式,逐步提升原创性、前瞻性、突破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制定比重,增强技术先进企业标准制定话语权。

29.推进标准高效实施应用。推动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完善政府采购、招投标、合格评定等活动中应用先进成熟标准机制。提升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成效,促进各类标准实施。推动实施标准版权制度、呈缴制度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交易制度,加强标准制定实施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30.强化标准闭环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地方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标准质量和实施第三方评估工作,加强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落实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强化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畅通标准实施举报、投诉渠道,强化行业自律,接受社会监督。

(九)筑牢新时代标准化发展坚实基础,助推西部标准强市建设

31.提升标准化技术支撑能力。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技术和资源优势,加强标准化基础理论和应用推广研究。加大对市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布局、考核、整合和退出力度。在重要产业和重点区域,争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和国家标准验证点。鼓励发展标准数字化工具和平台,开展机器可读标准、开源标准和标准效益评价等研究,促进标准化工作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加快推动市场监管“一馆两基地三平台”建设。

32.加强标准化服务力量培育。建立健全促进标准化服务业发展配套措施,培育壮大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探索建立标准化创新服务联盟(团队),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提升标准化运行全流程专业化服务效能。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整合上下游资源,运用新型标准化服务工具和手段,提供标准化整体解决方案。

33.强化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将标准化人才纳入各级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支持开展标准化相关学科研究,建立标准化教育资源共享平台,鼓励相关高校成立标准化教育联盟,将标准化逐步纳入辖区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探索建立多层次标准化从业人员培养培训体系,加强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和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打造高级别专家智库,为标准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34.加强标准化宣传氛围营造。广泛开展“世界标准日”宣传周、质量月、消费者权益日等标准化宣传活动,树立标准化理念、普及标准化知识、讲好标准化故事、推进标准化交流、提升标准化意识,推动标准化成果共建共享,打造标准化文化传播新矩阵,形成全社会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守标准的良好环境。

三、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西安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工作体制,形成标准化主管部门牵头抓总;其他部门协同配合;区(县)、开发区集成联动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将本方案要求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机衔接、同步推进,加大各领域标准化战略实施力度。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发挥资源、科研和产业基础等优势,强化金融、信用、人才、财税等政策支持,引导要素资源向创造显著效益的标准创新项目成果集聚。健全各领域标准化激励政策,完善西安市标准创新奖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将标准化工作成果应用到个人考核和职称评聘中。

(三)强化法治保障。加强标准化法制建设,推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陕西省标准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宣贯培训、释义解读、贯通落实和现有地方标准的立改废释工作。加快推进《西安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制修订工作,推动区县、开发区、部门依法落实标准化管理职责。

(四)强化资金保障。推动将标准化所需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重点支持标准研制、重点领域标准体系规划研究以及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等。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将标准化发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加大支持力度。创新标准化发展支持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积极引导标准化发展多元投入,促进标准化改革创新。

(五)强化考核保障。推动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年度绩效评价、政绩考核,探索开展标准化统计调查和标准化发展评价工作,推进相关指标纳入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建立本方案落实情况督促和评估机制,跟踪实施进展,评估实施成效。重大事项及时向西安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附件:西安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任务分工


西安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任务分工

序号

主 要 任 务

责任部门

(一)推进标准化与创新驱动战略协同,支撑国家创新名城建设

1.加强优势高新技术领域标准研制。

(1)

加快前瞻性、先导性、引领性技术标准布局,争取通过“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等方式,支持校地、校企合作开展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工作。

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将标准研制嵌入新能源汽车、民用航空发动机、新材料制备加工、高端数控机床等关键核心技术。

市工信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在无人机、集成电路、北斗导航、新兴数字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研制一批技术自主可控的关键技术标准。

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努力构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和标准链融合发展新生态。

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科技创新与标准互促互融。

(5)

推进技术攻关、科技创新、标准研制与产业发展的有效衔接和耦合互动。

市科技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将重要创新技术指标、主要参数等融入标准,提升标准科技含量。

市科技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

积极争取省重大科技专项,支持主要技术领域标准研制,推动将先进标准作为相关科研项目的重要绩效指标,激发全社会标准化创新活力。

市科技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企业标准化创新主体地位。

(8)

支持企业建立技术标准创新中心、标准验证点等新型标准研发平台。

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

鼓励企业突破一批核心、前沿、“卡脖子”技术标准。

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积极培育企业标准创新共同体,推动设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支持专项。

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

(11)

推动开展新兴领域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试点。

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发挥“一总两带”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示范辐射作用,支持基础通用、产业共性、融合技术等领域标准转化,创新标准研制,缩短标准制定周期,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推广服务、转化评价和标准必要专利等制度。

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促进标准化与现代产业融合发展,健全动能转换支撑体系

5.实施产业升级标准化建设。

(13)

强化标准对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支撑引领作用,实施制造业标准化强基工程,健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形成推动产业协同、技术合作、集群发展和优化升级的标准群。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14)

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模式等创新成果融入标准,加快建材、纺织等传统产业标准提档升级。

市工信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聚焦支柱产业,实施标准化发展路线图,构建产业集聚、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竞争力强的新型标准体系。

市工信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市场监管局

(16)

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与西安市19条重点产业链深度融合,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产品生产各环节标准有效衔接。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6.强化新兴产业标准化引领。

(17)

加快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以建设国家硬科技创新示范区为载体,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区块链、物联网、云计算、增材制造等领域标准化工作。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

(18)

围绕关键器件、核心芯片、导航遥感市场化应用,搭建标准化实施示范场景。

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

(19)

开展新兴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体系构建和标准图谱研究,制定一批自主创新、应用带动的新标准。

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科技局、市委军民融合办

7.推动服务业标准化发展。

(20)

加快服务业数字化、标准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发挥标准化对生产性和成长性服务业发展壮大的支撑作用。

市发改委、市金融工作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邮政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投资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研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节能环保共享经济、商务、仓储和邮政快递等服务标准。

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邮政局

(22)

加强流通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供应链风险评估、管理服务等标准研制。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

(23)

完善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推动健康、物业、文旅等领域向便利化、精细化、高品质、多样化升级。

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住建局、市文化旅游局

(24)

加快研制家政电商、在线学习、中央厨房等新业态标准。

市商务局、市教育局

(25)

打造一批具有标志性的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标杆。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快产业数字化标准化步伐。

(26)

实施“标准化+”数字赋能工程,加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数据采集、治理等方面标准研制。

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7)

推进生活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建设,聚焦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能源、智慧环境、智慧安防、智慧园区、智慧社区等领域,率先开展数字化转型关键标准研制和实施。

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8)

大力推进城市运行、规划建设、市场监管等主要领域数字化转型标准制定及场景应用。

市城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聚焦绿色低碳发展标准化新使命,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9.加快推动“双碳”标准化工作进程。

(29)

围绕交通、建筑、能源、民生等领域加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支撑,分步制定实施一批生产生活领域碳减排、碳足迹、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减碳成效评价等标准,推进百万亩绿色碳库试点示范基地建设。

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0)

加强石油等化石能源、氢能等清洁能源高效利用和产供储销标准研制。

市发改委,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1)

严格执行工业、交通、公共机构、产品设备等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和相关配套节能标准。

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保障。

(32)

加强生态环境标准化工作与产业政策衔接配套,推进土地、水利、林业、气象、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等标准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分行业分区域污染物排放、风险管控、环境监测等标准。

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气象局

(33)

聚焦森林资源保护、湿地保护恢复、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空间修复、生态服务与富民等方面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研究。

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秦岭保护局

(34)

推动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防治和矿区生态环境整治标准化建设。加强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评估、监测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治理综合标准实施应用。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水务局

11.推进资源节约集约标准化建设。

(35)

全面实施自然资源调查、评估、监测等标准,因地制宜研制勘察技术与试验测试、矿产资源利用、节水技术与产品、测绘地理信息等标准。

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

(36)

开展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回收等标准制定,健全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体系,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三基地一中心”建设和国家“无废城市”创建。

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12.开展绿色低碳转型标准化研究。

(37)

聚焦绿色金融、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造、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等开展绿色低碳转型标准化工作。

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38)

围绕农业投入品、绿色生产技术等,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标准体系。

市农业农村局

(39)

开展节能低碳建筑标准研制,推动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

市住建局

(40)

完善绿色生活标准体系,围绕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采购、绿色出行等方面开展标准制定。

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推动共富城乡融合发展

13.提升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水平。

(41)

加快产地环境、生产加工、储运包装、品牌建设等方面标准制定,着力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42)

提升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水平。

市农业农村局

(43)

健全农业标准化推广服务体系,培育农业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推动标准“进企入户下地”。

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44)

以周至猕猴桃、临潼石榴、阎良羊乳等特色农业产业为突破,加快建设一批全产业链标准化领军主体,促进标准与农科、农产、农旅、农教、农贸融合发展,引领带动智慧农业、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绿色农业等产业带集群化发展建设。

市农业农村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建设。

(45)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综合治理标准化工作,积极推动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

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西安广播电视台,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6)

以村庄清洁行动、厕所革命、生活垃圾与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等为重点,加快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标准化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优化城乡融合标准化发展路径。

(47)

实施乡村治理标准化工程,开展城市发展标准化行动,制定以园林绿化、历史文化、公共空间和城市设计为重点的标准,推动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市发改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

(48)

推进城镇未来社区、乡村旅游、民宿经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标准化建设。

市发改委、市文化旅游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9)

以西咸新区、高陵、阎良国家城乡融合试验区接合片区建设为契机,探索西安城乡融合发展标准化新模式。

市发改委

(50)

积极开展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示范,推动城市标准化效能评价。

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加快全要素民生改善标准化建设,强化幸福生活福祉保障

16.深化公共服务标准化供给。

(51)

推动建立分级管理、保障适度、动态调整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

(52)

强化“善育西安”“优学西安”“创业西安”“健康西安”“宜居西安”“平安西安”等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标准供给。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

(53)

完善社会保障服务、劳动用工指导、中医药传承创新标准。

市人社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54)

推动各级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标准、服务标准信息公开共享,持续申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以标准化促进公共服务普及化、均等化。

市发改委、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强化民生保障标准化建设。

(55)

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标准体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标准体系;完善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标准体系。

市人社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市退役军人局

(56)

加快制定基础教育设施、公共卫生、医养结合、体育健身等“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急需标准。

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7)

开展“一老一小”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提升行动,加强慈善事业标准化建设。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

(58)

推动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探索实施新型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标准化,开展养老机构提质达标和星级评定工作。

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卫生健康委

(59)

重点围绕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殡葬服务、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方面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不断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标准化水平。

市民政局

18.促进社会事业标准化创新。

(60)

探索将社会事业领域标准创新作为制度性创新的重要内容,推动开展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智慧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司法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化建设。

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1)

完善市场要素交易标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夯实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基础,加快推进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和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2)

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全科网格化管理等开展标准化专项行动。

市委政法委,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3)

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保障和能力建设等领域标准的落地实施。

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4)

加强信用信息采集与使用、信用评价和管理等标准推广应用,支撑信用西安建设。

市工信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筑牢公共安全标准化底线。

(65)

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完善“三品一特”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标准。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66)

持续提升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标准化水平,加大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关键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实施,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管理。

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7)

强化应急管理全过程标准化支撑保障能力。聚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标准体系建设。

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

(68)

构建多部门多区域多系统快速联动、统一高效的公共安全标准化协同机制,系统提升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水平,争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市公安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打造更高水平标准化开放新格局,助力构筑内陆开放高地

20.释放标准化国际交流合作潜能。

(69)

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产学研联动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发挥入驻西安的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政策、规则、标准联通。

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0)

释放区位和制度叠加优势,集聚标准化资源,围绕外贸、海外工程及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拓展核心领域标准化交流,为打造国际门户枢纽城市提供高能级标准化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1)

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主要贸易伙伴标准化组织的合作,支持省内优秀企业、高校院所、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增强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牵头制定一批国际标准、参与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承办国际标准化相关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强化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支撑。

(72)

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市场交易规则、交易方式、标准体系国内外融通,助力国际港务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西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3)

积极推动通关一体化标准化建设,强化与国际多式联运规则标准对接,提升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示范工程建设标准化水平,创新运输组织、货源组织和信息服务等方面标准研制。

市商务局、市交通局

(74)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聚焦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信息跟踪共享和对比分析,加强对主要贸易国、地区和RCEP成员国重点产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变化趋势研究,强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

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畅通区域协同发展标准化通道。

(75)

探索区域标准化协作模式,搭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技术合作、人才培养的标准化互动平台。深化与中亚西亚南亚等区域的标准化交流,注重与西部陆海新通道等标准领域的对接协作。

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6)

以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和西安都市圈建设为契机,聚焦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赛事等方面推进区域标准化协同化发展。

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7)

鼓励龙头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根据区域产业共同发展需要,培育标准创新组织,创制一批区域协同标准,探索开展标准一体化试点,共同打造区域标准化融通创新先行区。

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提升西安特色标准国际化水平。

(78)

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提高“西安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的兼容度。

市市场监管局

(79)

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有效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

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0)

支持量子信息、类脑智能、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优势企业牵头或参与国际标准研制,提高西安优势特色技术、战略产业和领先技术国际标准转化率,促进西安产品、工程、技术和服务标准“走出去”。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厚植特色文化标准化发展新优势,推进丝路文化高地建设

24.强化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

(81)

建立健全市、区县(开发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标准体系,完善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制定非遗保护和传承认定、管理标准。

市文化旅游局

(82)

提升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演艺娱乐、广告会展标准化水平,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阵地建设,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推广服务标准体系。

市委宣传部、西安广播电视台、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

(83)

加强秦腔、皮影、西安影视、西安演艺、长安画派等文艺精品创作标准化研究。

市文化旅游局

(84)

以“长安书院”“长安云”“长安乐”建设为引领,推动“城市书房”、智慧图书馆、社区书屋等标准化建设。

市文化旅游局

(85)

重点开展文化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和工人文化宫等领域重要标准制修订。

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

25.夯实文物保护基础标准化建设。

(86)

建立彰显西安特色的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标准体系。

市文物局

(87)

加强大遗址保护、馆藏文物古籍保护修复等标准研究与应用,完善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平台建设。

市文物局、市民宗委

(88)

推动有代表性的博物馆加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

市文化旅游局、市文物局,相关区县政府,相关开发区管委会

26.创新文旅融合发展标准化建设。

(89)

创新开展以文化创意为主的新型业态标准化建设,推动创意设计、动漫制作、数字出版、电子竞技等重点产业标准研制。

市委宣传部,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0)

扩大“长恨歌”“驼铃传奇”等旅游演艺产品标准化供给,打造“演艺之都”。

市文化旅游局

(91)

探索以标准化支撑服务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城市建设实践路径,助力形成“一核两廊八板块”发展格局。

市文化旅游局

(92)

提高公园建设、景区管理、房车营地、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特色休闲街区、地方传统小吃保护等标准化水平。

市城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

(93)

健全现代旅游配套标准体系,促进文化游、山水游、红色游、休闲游、乡村游等新业态旅游产品高质量发展。

市文化旅游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全领域标准化改革持续创新,服务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27.创新标准化运行机制。

(94)

推进地方标准改革,优化制定流程,完善重要地方标准发布、听证及实施效果评估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

(95)

体系化推进区域和领域标准化建设,健全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梯度培育体系。

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6)

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创新对标达标工作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7)

支持领军企业与创新联合体深入开展标准化合作。探索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和标准融资增信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8.优化完善标准供给结构。

(98)

持续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建立政府颁布标准采信市场自主制定标准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

(99)

实施市场标准培优计划,鼓励探索构建技术、专利、标准、品牌融合转化模式,逐步提升原创性、前瞻性、突破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制定比重,增强技术先进企业标准制定话语权。

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推进标准高效实施应用。

(100)

推动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完善政府采购、招投标、合格评定等活动中应用先进成熟标准机制。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1)

提升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成效,促进各类标准实施。

市市场监管局

(102)

推动实施标准版权制度、呈缴制度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交易制度,加强标准制定实施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市市场监管局

30.强化标准闭环监督管理。

(103)

建立完善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地方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4)

开展标准质量和实施第三方评估工作,加强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

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5)

落实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强化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106)

畅通标准实施举报、投诉渠道,强化行业自律,接受社会监督。

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筑牢新时代标准化发展坚实基础,助推西部标准强市建设

31.提升标准化技术支撑能力。

(107)

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技术和资源优势,加强标准化基础理论和应用推广研究。

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8)

加大对市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布局、考核、整合和退出力度。

市市场监管局

(109)

在重要产业和重点区域,争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和国家标准验证点。

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0)

鼓励发展标准数字化工具和平台,开展机器可读标准、开源标准和标准效益评价等研究,促进标准化工作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加快推动市场监管“一馆两基地三平台”建设。

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

32.加强标准化服务力量培育。

(111)

建立健全促进标准化服务业发展配套措施,培育壮大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探索建立标准化创新服务联盟(团队),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提升标准化运行全流程专业化服务效能。

市市场监管局

(112)

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整合上下游资源,运用新型标准化服务工具和手段,提供标准化整体解决方案。

市市场监管局

33.强化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

(113)

推动将标准化人才纳入各级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

市人社局

(114)

支持开展标准化相关学科研究,建立标准化教育资源共享平台,鼓励相关高校成立标准化教育联盟,将标准化逐步纳入辖区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15)

探索建立多层次标准化从业人员培养培训体系,加强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和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打造高级别专家智库,为标准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4.加强标准化宣传氛围营造。

(116)

广泛开展“世界标准日”宣传周、质量月、消费者权益日等标准化宣传活动,树立标准化理念、普及标准化知识、讲好标准化故事、推进标准化交流、提升标准化意识,推动标准化成果共建共享,打造标准化文化传播新矩阵,形成全社会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守标准的良好环境。

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序号

实 施 保 障

责任部门

(一)强化组织保障

(117)

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西安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工作体制,形成标准化主管部门牵头抓总;其他部门协同配合;区(县)、开发区集成联动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8)

将本方案要求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机衔接、同步推进,加大各领域标准化战略实施力度。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强化政策保障

(119)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发挥资源、科研和产业基础等优势,强化金融、信用、人才、财税等政策支持,引导要素资源向创造显著效益的标准创新项目成果集聚。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0)

健全各领域标准化激励政策,完善西安市标准创新奖奖励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121)

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将标准化工作成果应用到个人考核和职称评聘中。

市人社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法治保障

(122)

加强标准化法制建设,推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陕西省标准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宣贯培训、释义解读、贯通落实和现有地方标准的立改废释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

(123)

加快推进《西安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制修订工作,推动区县、开发区、部门依法落实标准化管理职责。

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资金保障

(124)

推动将标准化所需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重点支持标准研制、重点领域标准体系规划研究以及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等。

市财政局

(125)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将标准化发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加大支持力度。创新标准化发展支持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积极引导标准化发展多元投入,促进标准化改革创新。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考核保障

(126)

推动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年度绩效评价、政绩考核,探索开展标准化统计调查和标准化发展评价工作,推进相关指标纳入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

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7)

建立本方案落实情况督促和评估机制,跟踪实施进展,评估实施成效。重大事项及时向西安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市市场监管局


市政发〔2023〕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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